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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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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9-05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莎普爱思”)大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235,531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8.752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4月29日,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所持莎普爱思部分股票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645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展、结果等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36、069,2019-001、009、034、04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即2014年7月2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即上海景兴)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即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作为莎普爱思股东,上海景兴就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上海景兴将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上海景兴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况下,上海景兴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上海景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上海景兴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上海景兴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上海景兴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关于上海景兴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截至《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景兴)》签署之日(即2016年12月17日),在未来12个月内,上海景兴拟继续减持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含2016年9月3日减持计划未完成部分(即800万股),至多减持1,000万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上海景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海景兴2017年11月24日因误操作通过二级市场买入9,500股(占莎普爱思当时总股本的0.0038%)。上海景兴为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7年11月29日终止2017年8月26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并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终止之日后六个月内亦不增持公司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69、070)。

  6、关于2017年12月20日的《关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上海景兴承诺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6月19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景兴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景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海景兴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9-05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批件》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醋酸钠林格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6类

  规格:500ml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药品生产企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277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5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工艺、注册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照所附执行。

  二、药品其他情况

  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用于补充体液,调节电解质平衡,纠正酸中毒。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项目于2012年9月立项;2015年8月,公司向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并获受理。

  截至2019年9月,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744.81万元人民币。

  三、同类药品的有关情况

  1993年日本日研化学株式会社(2006年被兴和(株)收购)推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商品名为“@@@”。

  经查询网上相关资料,此前国内获准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上市的有贵州科伦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5家企业。

  经查询PDB数据库,2018年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国内销售额约为19,435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的品类,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布局,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通过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认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产品可以直接生产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需求情况开展生产。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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