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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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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9-063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设备、工程款支付周期较长,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21,441,002.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9-064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在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正海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9-065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万恒”)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21,441,002.82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11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6,88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18,11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068,890.00元。上述金额已于2017年12月5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2501000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管理。公司和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九夷锂能”)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九夷锂能、建设银行于2017年12月22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监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九夷锂能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放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25010013号《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该鉴证报告,截止2017年12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67,606,748.30元,其中人民币72,370,018.73元为2016年6月16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前的投入金额,本次不进行置换。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5,236,729.5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当日完成置换。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不超过296,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296,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4月30日,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6,000,000.00元仍未归还。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和建设银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购买该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于2017年12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通过购买不超过180,000,000.00元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度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80,000,000.00元人民币。于2018年1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追加购买不超过30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2018年度实际追加购买金额为250,000,000.00元人民币。2018年度赎回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96,000,000.00元人民币,2019年度赎回理财产品金额产品34,000,000.00元人民币。截止2019年4月30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4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承诺投入金额为562,297,003.72元,其中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63,827,256.44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未付款为98,469,747.28元。

  自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64,500,000.00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9,941,002.8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在建设银行账户的余额为64,533,544.12元,九夷锂能在建设银行账户的余额为25,407,458.70元。

  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保留,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支付的合同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到期、待归还的金额231,500,000.00元及尚未支付的相关工程及设备尾款、质保金等89,439,234.41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以招投标方式组织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工作,使募投项目成本大幅降低;

  (二)公司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市场对锂电投资热度有所下降,设备价格也有所降低;

  (三)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环节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同时,公司合理利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了积极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四)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项目因支付周期较长尚未支付的相关工程及设备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共89,439,234.41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设备、工程款支付周期较长,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321,441,002.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基于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31,500,000.00元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履行归还程序。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保留,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及九夷锂能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尾款、质保金等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同时公司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节余募集资金不进行风险投资及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时代万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21,441,002.82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19-066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2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28日

  至2019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2019年10 月 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否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5日(9:30-11:30及13:00-15:00)

  (七)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曹健

  联系电话:0411-82357777-756

  传真:0411-8279800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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