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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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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9-101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溪人福”)。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新疆维药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500.00万元、为竹溪人福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5,450.0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药、竹溪人福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维药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沈阳街2号

  3、法定代表人:尹强

  4、经营范围:颗粒剂、糖浆剂、酊剂、硬胶囊剂、片剂煎膏剂、搽剂、煎膏剂、茶剂、口服液、洗剂的生产;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经纪代理服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维药资产总额47,002.41万元,净资产26,341.54万元,负债总额20,660.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488.33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3,044.29万元,净利润5,804.36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疆维药资产总额48,759.70万元,净资产30,595.79万元,负债总额18,163.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016.19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8,580.20万元,净利润3,980.66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公司持有新疆维药73.25%的股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持有新疆维药26.75%的股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因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新疆维药10%以上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

  (二)竹溪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周建生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黄体酮、去氢表雄酮、醋酸去氢表雄酮、表雄酮、睾酮);药品的研究与开发,医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植物提取物的生产及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竹溪人福资产总额21,136.77万元,净资产12,979.91万元,负债总额8,156.8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267.42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3,751.67万元,净利润448.57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竹溪人福资产总额24,170.72万元,净资产13,350.12万元,负债总额10,820.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951.06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7,194.38万元,净利润370.21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竹溪人福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其中邓霞飞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根据湖北人福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关于远期回购的约定,湖北人福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竹溪人福100%权益。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竹溪人福向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期限三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新疆维药、竹溪人福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关联担保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新疆维药、竹溪人福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实施为新疆维药、竹溪人福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次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698,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83,725.80万元的64.45%,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以上担保总额计算过程中,美元汇率按2019年9月30日汇率7.0729折算。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9-102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四川”)、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杭州福斯特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1,000.00万元、为人福四川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49,000.0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人福四川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斯特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新胜路17号

  3、法定代表人:徐竹清

  4、经营范围:开发、研究、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产品,原料药(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特资产总额25,921.48万元,净资产12,071.57万元,负债总额13,849.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49.91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8,295.12万元,净利润2,744.15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杭州福斯特资产总额28,722.98万元,净资产14,173.88万元,负债总额14,549.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67.27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6,876.32万元,净利润499.23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二)人福四川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人福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5栋1单元902、903号

  3、法定代表人:田萍

  4、经营范围:医药科技的技术咨询、转让、租赁;医药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类、Ⅱ类、Ⅲ类;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医用包装材料、医用辅料、保洁用品、保健用品(不含性保健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纸制品、家用电器、洗涤用品、化妆品、消毒用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货物进出口;货物运输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会务服务;电子设备及机械设备;实验设备及材料;仪器仪表(不含计量设备);电子产品;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四川资产总额197,509.23万元,净资产35,685.16万元,负债总额161,824.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100.6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1,694.07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220,666.15万元,净利润6,776.59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人福四川资产总额200,244.32万元,净资产39,348.94万元,负债总额160,895.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243.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0,765.38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39,513.88万元,净利润3,672.53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我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杭州福斯特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人福四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笋塘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杭州福斯特、人福四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实施为杭州福斯特、人福四川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698,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83,725.80万元的64.45%,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以上担保总额计算过程中,美元汇率按2019年9月30日汇率7.0729折算。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9-100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溪人福”)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因新疆维药、竹溪人福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新疆维药、竹溪人福提供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鉴于新疆维药、竹溪人福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四川”)、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鉴于上述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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