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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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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4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换届选举。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四楼418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9,79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4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9,79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464%;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监事成员,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 选举秦祥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 选举徐正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 选举马前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 选举符俊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 选举白致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 选举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 选举张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 选举陈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选举陶开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 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7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各董事及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9月2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广新律师和祁辉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45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下午15:3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符俊辉先生及独立董事陈元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白致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业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尹  巍(主任委员)  白致铭  张  湧

  2 审计委员会:陈  元(主任委员)  王洪阳  秦祥秋

  3 提名委员会:张  湧(主任委员)  陈  元  马前程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洪阳(主任委员) 陈  元   徐正辉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尹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秦祥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秦祥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符俊辉先生、徐正辉先生、陈世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六)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尹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世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七)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秦祥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楚瑞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八)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何灵军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8931163、88931165

  传真:0576-88931165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一、非独立董事:

  1.尹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4月出生,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台州市椒江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曾任信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尹巍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123.66万股股份(其中直接持有1,118.66万股股份,间接持有1,005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叶小青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股东尹强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尹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秦祥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芜湖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家用电机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12月,任美的威灵控股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8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秦祥秋先生持有公司20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祥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徐正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2007年2月于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信质电机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副总监等职;2015年2月至今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2019年3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正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正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马前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销售科长、大区经理;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索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汽车研究咨询部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任职清华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任北京清佰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参与筹建中国电动汽车领域的国家第三方智库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创办中国最大的电动汽车全产业链合作平台-电车人;2015年3月至今任三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2015年6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前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前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符俊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师、副部长;2004年5月至2008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分党委书记;2008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驾驶飞行器设计研究所党总支书记;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数个国家重点无人机型号副总指挥;2018年1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符俊辉先生持有公司2,90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俊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白致铭先生:中国国籍,满族,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半脱产辅导员;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2004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校医院党总支书记;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中组部第15批博士团到江西赣州挂职锻炼,任市长助理;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赴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访问学者;2018年7月至今,任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北航长鹰天际(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致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致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1.王洪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经济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1999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7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兼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洪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曾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主任;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委、董事会秘书、审计责任人;2018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张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浙江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11年8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易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 秦祥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芜湖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家用电机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12月,任美的威灵控股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8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秦祥秋先生持有公司20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祥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副总经理 徐正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2007年2月于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信质电机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副总监等职;2015年2月至今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2019年3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正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正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财务负责人 楚瑞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3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2004年12月~2006年4月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预算经理;2006年5月~2010年2月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财务部部长助理、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3月~2012年12月任美的集团采购中心华东区域财务中心高级经理;2013年5月至9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成本管理部部长;2015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楚瑞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楚瑞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副总经理 符俊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师、副部长;2004年5月至2008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分党委书记;2008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驾驶飞行器设计研究所党总支书记;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数个国家重点无人机型号副总指挥;2018年1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符俊辉先生持有公司2,90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俊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世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11月出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5年至2009年7月任职于台州市黄岩元泰工贸有限公司;2009年7月任职于信质电机证券事务部;2011年8月至今担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世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世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内部审计负责人

  何灵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总账会计。何灵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灵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4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在公司九号楼51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陶开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陶开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2月至2013年8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业务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副总监;2014年1月1日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陶开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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