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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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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7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8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陈建华、魏军、李玉顺、扈乃祥、杨守杰、牛建伟、韩赤风、董敏、吴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7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分别为杨世平、郭长吉、温志高、王建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7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概述

  (一)2013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共募集资金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53,421,98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所涉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6000吨石墨项目”)由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之全资子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申田”)承担。江西申田“6000吨石墨项目”募集资金初始承诺投资额为14,630万元,在2019年4月建设内容调整后变更为3,658.2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08.2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11,121.78万元,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本金11,121.78万元用于中南钻石“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占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8.76%。公司本次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报批情况

  中南钻石“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履行前期报批程序并取得项目批复。

  二、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江西申田为中南钻石提供合成生产人造金刚石用高纯石墨,是中南钻石人造金刚石生产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江西申田“6000吨石墨项目”募集资金初始承诺投资额为14,630万元。在该项目实施后,根据中南钻石人造金刚石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对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其他新项目的建设。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公告》。

  截至目前,江西申田石墨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08.2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11,121.78万元。截至2019年9月28日,用于存储“6000吨石墨项目”、“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实现利息收入476.61万元(具体利息收入净额以银行最终结算数据为准),累计实现理财收益1,799.18万元。上述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均按要求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行集中管理,待“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完毕后再视具体情况确定最终用途或投向。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截至目前,江西申田石墨项目已基本达到年产3500吨高纯石墨的生产能力,能够完全满足和匹配当前中南钻石合成生产人造金刚石用高纯石墨及其它制品生产的需要。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中南钻石在江西申田石墨项目终止后,立足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升级,加紧进行新项目的论证,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经过充分讨论和分析,拟将江西申田石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11,121.7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建中南钻石“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建设目标及纲领

  通过新建生产线形成年产12万克拉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能力。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新增总投资20,430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19,9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50万元、设备购置费18,480万元、其它费用115万元、预备费155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530万元。

  项目拟使用江西申田6000吨石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11,121.78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中南钻石自筹解决。

  3.建设内容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利用面积12,831平方米),新增主要工艺设备164台,其中六面顶合成压机160台。

  4.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二)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背景

  我国人造金刚石连续十多年稳居世界首位,虽其产量占据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但主要应用于切、磨、抛等传统工业领域。近几年,由于高温高压合成技术的突破,越来越多的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走向了珠宝饰品领域(只有颜色、净度、质量等达到一定技术要求的人造金刚石,才能称为“宝石级培育金刚石”,打磨后一般统称为“培育钻石”)。特别是在2018年,宣称从不销售培育钻石首饰的行业巨头戴比尔斯(De Beers)公司,宣布布局培育钻石市场,使钻石饰品行业与合成金刚石行业发生强烈震荡。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整个国际培育钻石消费市场持续升温,培育钻石的销量较上一年大幅度提升,2018年全球培育钻石珠宝市场达到了19亿美元,培育钻石市场进入了高增长期。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中南钻石优化产品与产能结构,拓展细分市场领域

  中南钻石是国内人造金刚石的龙头企业,适时建设“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利于中南钻石进一步开拓宝石级培育金刚石市场领域,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单一市场的风险,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促进金刚石合成技术的快速提升。

  随着中南钻石早期安装的生产设备已落后并进入压降淘汰通道,未来工业金刚石产品将有可能面临产能不足风险。宝石级培育金刚石是中南钻石近年来开发的新产品,发展迅速,占用了一部分工业金刚石产品产能。随着宝石级培育金刚石销量的增长,中南钻石当前产能已经不能同时满足工业金刚石和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的发展需求。该项目建设能够有效缓解中南钻石产能压力,进一步提升宝石级培育金刚石产品的装备水平,为宝石级培育金刚石产品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有利于中南钻石布局国内培育钻石市场

  中国是合成钻石(即合成金刚石)主要供应国,也是钻石的三大消费市场之一,但我国是天然钻石资源极度稀缺国家,国内的钻石消费需求主要依赖进口。而目前,全球钻石消费市场已形成稳固的寡头垄断格局,天然钻石价格高。培育钻石的出现,使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培育钻石也因为其颜色多样、价格合理、品质更高等优势赢得了广大消费者越来越多的认可。该项目的实施,可缓解市场需求增长过快造成供应不足的局面,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巩固中南钻石在培育金刚石产品新领域的市场龙头地位。

  (三)新募投项目的选址情况及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拟在中南钻石方城厂区现有建筑、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不新增建筑面积。

  经测算,本项目达纲正常年(第4年):宝石级培育金刚石产量为:12万克拉/年,营业收入为13,524万元(不含税),新增利润总额为2,909万元。

  (四)新募投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所涉领域为新兴领域,目前产品需求旺盛,供不应求,随着产能的扩大,供应量的增加,有可能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现有营销模式无法满足规模扩张和市场竞争,以及技术被模仿或被超越的风险;而项目建设中的环境和社会责任风险、建设周期风险方面,中南钻石依现有建设、生产能力判断,出现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存在的价格下降风险,中南钻石将联合行业协会尽快制定量价管控体系、行业标准、建立配套体系,使市场进入良性有序的发展路径,保证利润空间可控。随着市场和企业自身发展,中南钻石在确定科学合理的营销模式的同时,也在审慎的考虑下一步营销和商业模式,降低现有营销模式可能无法满足规模扩张和市场竞争的风险。中南钻石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进步,持续保持技术优势。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新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新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新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新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出具同意意见,且上市公司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得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之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之核查意见;

  6.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批复;

  7.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7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2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19年10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之核查意见》。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周颖,刘广论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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