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的通知,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1%)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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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欧菲控股将其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3,0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欧菲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523,635,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解除质押后,欧菲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419,041,03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0.0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311,151,9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4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297,56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97%。
截至本公告日,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834,78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716,601,03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5.8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2%。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