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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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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0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因本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稳定股价预案,本行上市后三年内,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日后应用于增持本行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本行领取收入的三分之一。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91.56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先后接到通知,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30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257.58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5.22元至5.31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8日,董事长邵辉先生,董事、行长陶畅先生,监事长徐建新先生,董事孙志强先生,董事邵乐平先生,副行长何建军先生,副行长陈红梅女士,副行长陈晖先生,董事会秘书孟晋先生已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257.58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5.22元至5.31元。具体如下表: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中各增持主体在方案实施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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