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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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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电转债”赎回实施及
停止交易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072号

  可转债代码:128047        可转债简称:光电转债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电转债”赎回实施及

  停止交易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电转债”赎回登记日:2019年10月29日

  2、“光电转债”赎回日:2019年10月30日

  3、“光电转债”赎回价格:100.2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2%,且当期利息含税)。

  4、“光电转债”停止转股日:2019年10月30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19年11月4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19年11月6日

  7、“光电转债”拟于2019年10月16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光电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光电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光电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光电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光电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截至2019年10月8日收市,“光电转债”收盘价为128.250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19年10月29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光电转债”将按照100.2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2019年10月8日收市后距离2019年10月29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15个交易日,特提醒“光电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1,3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00万元。2018年12月7日,“光电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19年5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根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光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26元/股。2019年5月17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光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0.87元/股,详见公司2019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光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股票自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9月12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0.87元/股的130%(即40.13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光电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光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光电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光电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18年11月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19年10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59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2%*359/365=0.20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20元/张

  对于持有“光电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6元;对于持有“光电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0元;对于持有“光电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0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19年10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光电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光电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光电转债”拟于2019年10月16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光电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光电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光电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3)2019年10月30日为“光电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10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光电转债”。自2019年10月30日起,“光电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光电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19年11月4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19年11月6日为赎回款到达“光电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光电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光电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3011079

  传真电话:0379-63011077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光电转债”拟于2019年10月16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光电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光电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光电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光电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2019年10月29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光电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光电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光电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07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10)。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17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44元/股。

  经公司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6,25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购买的最高价为40.1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9.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776,930.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579,78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071号

  债券代码:128047       债券简称:光电转债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2179,股票简称:中航光电

  债券代码:128047,债券简称:光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30.87元/股

  转股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10月29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1,3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592号”文同意,公司1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光电转债”,债券代码“128047”。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5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26元/股,因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光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40.26元/股调整为30.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17日起生效。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期间为2019年5月9日至2024年11月5日。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光电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光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19年10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光电转债”进行全部赎回。“光电转债”自2019年10月30日起停止转股。

  二、光电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光电转债因转股减少631,403,900元(6,314,039张),转股数量为20,452,933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光电转债因转股减少631,522,700元(6,315,227张),转股数量为20,456,575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668,477,300元(6,684,773张)。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光电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18年11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3011079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航光电”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光电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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