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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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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9-5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恒集团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报备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9-5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序号顺延。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报备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9-5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24日

  至2019年10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0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 2019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登记地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公司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0月23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二)邮政编码:543000

  (三)联系电话:0774-3939128

  (四)传真电话:0774-3939053

  (五)联系人:童依虹

  (六)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9-5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对股份回购的有关修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鉴于有关法律政策变化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4月1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公司分别于5月25日、6月14日披露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之后公司陆续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9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1,720,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成交的最高价为3.0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2.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817,9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下午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72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成交的最高价为3.0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2.7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7,312,534.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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