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6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190,719,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中除股份收益权、股份处置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

  基于以上变化,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李上福先生、胡创界先生、孙毓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上述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上福先生、胡创界先生、孙毓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上述董事的辞职,是公司管理关系变化后,为提高决策效率进行的正常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李上福先生、胡创界先生、孙毓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6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190,719,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中除股份收益权、股份处置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

  基于以上变化,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张焱群女士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郑强先生辞去监事职务,之后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上述监事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因上述监事的辞职使公司监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人数,故提出辞职的监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出新任监事并就任前继续依法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法规推选出新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监事的辞职,是公司管理关系变化后,为更好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进行的正常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张焱群女士、郑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职,公司监事会对上述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6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5名,实际出席会议人数5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汽车”)管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190,719,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中除股份收益权、股份处置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

  基于以上变化,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李上福先生、胡创界先生、孙毓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上福先生、胡创界先生、孙毓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职务后,李上福先生、胡创界先生、孙毓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2018年10月公司原董事王栋梁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现需增补董事1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航空工业汽车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提名补选何君先生、程雁女士、祝云先生、张琪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在通过董事会决议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就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19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何君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EMBA,研究员。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空产品部维修与服务管理处助理经理,航空工业集团经理部秘书处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股东事务部公司治理推进处高级业务经理;航空工业集团股东事务部公司治理推进处处长、综合管理部股东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资本管理部股东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计划财务部股东权益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前述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何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雁女士,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成都成飞汽车模具中心市场部职员、公司规划部计划员、部长及证券部部长、项目部部长,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成飞集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程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云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成飞汽模中心汽模工程部技术员;成飞集成汽模工程部技术员、冲压工艺室技术员、冲压工艺室室主任、技术部项目负责人、汽模工程部部门经理;成飞集成副总经理兼任成飞集成分党委副书记;成飞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成飞集成副总工程师。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祝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琪奕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历任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国际贸易系主讲教师、教务处主任科员;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律顾问助理;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党群)部高级业务经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前述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张琪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6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焱群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190,719,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中除股份收益权、股份处置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

  基于以上变化,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张焱群女士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郑强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之后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鉴于张焱群女士、郑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焱群女士、郑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李国春先生、李潮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会补选监事后,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国春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部长,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瀚德(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前述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李国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潮江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技术员、党委宣传部理论干事、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党校副校长、电视台台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党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现任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李潮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6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10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15:00至2019年10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30日和2019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说明:

  1、上述议案1、3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4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议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监事2 名。议案4、5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3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31

  联系人:刘林芳、罗莎

  电话:(028)87455333转6048/87455333转6138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投票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4、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