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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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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
二次分配公告

  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0月26日,并于2018年10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2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并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了《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该日发布的清算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了《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清算报告的约定,截止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不纳入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待其复牌变现后,按照清算报告的约定,将变现资金净额以二次清算的形式归还投资者。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二次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0月16日,发放日为2019年10月23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0.313元。

  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9年10月10日起新增委托陆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陆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陆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二、通过陆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陆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陆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陆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陆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陆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陆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陆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陆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确定第十一个运作周期份额支付基准及第十一次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的公告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7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20日成立生效。

  本基金将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5日进入第十个自由开放期,并将于2019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进入本基金第十一个运作周期。

  一、关于本基金第十一个运作周期份额支付基准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本基金第十一个运作周期内份额支付基准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B=(同期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X (0%≤X≤2.5%))/12

  =(1.30%+2.5%)/12(2015年10月24日,6个月存款利率降至1.30%)

  =3.80%/12

  本基金第十一个运作周期份额支付基准为3.80%/12,每日历月末支付资产=份额支付基数×(3.80%/12)

  本基金每日历月末将对投资人进行1次定期支付,份额支付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支付日如遇本基金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支付,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二、关于本基金第十一次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

  1、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三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三个月对日。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对应的申购费和赎回费,具体参见届时受限开放期的公告。

  2020年1月31日为本基金在第十一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共1个工作日。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本基金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每日的净赎回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当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超过15%或为负时,本公司将对赎回或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2、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基金第十一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每日允许的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比例超过15%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后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为限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确认成功的净赎回比例不超过15%。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发生净申购(净赎回比例小于0)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按照受限开放期有效赎回申请占受限开放期实际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为限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申购确认数量不超过赎回确认数量。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比例介于[0,15%]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将依据上述比例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相关时间安排如遇2020年法定节假日,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法定节假日安排的相关通知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具体业务办理安排以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同时:

  1、本基金份额支付机制将导致投资人账户中每月末份额余额发生变动;

  2、本基金份额支付计算为:投资人日历月末支付资产=份额支付基数×份额支付基准

  份额支付基数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进行调整:

  (1)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进行调整;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在当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

  (3)每年基金份额折算后进行调整。

  3、本基金份额定期支付机制,在每日历月末将按照计算公式支付固定金额资产到投资人账户,而由于债券市场利率水平、宏观经济波动、资金供给以及市场情绪等方面影响导致基金组合价值可能面临一定波动,因此,在日历月末遇到上述市场极端情况时,为保证本基金支付金额的稳定性,本基金将有可能支付投资人期初所投资金本金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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