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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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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临079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认购前,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源基金”)持有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9,10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55%。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瑞源基金发来的《关于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结果的告知函》,瑞源基金将持有的公司120,230,000股A股股份换购汇添富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富中证800ETF”)基金份额。本次换购公司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本次认购汇添富中证800ETF基金份额完成后,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票438,8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认购前的基本情况

  ■

  上述认购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认购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认购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认购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认购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承诺:

  1、本次股票认购基金份额参照股票减持行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约束,并保证本次股票认购基金份额行为不违背《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及其他减持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股票认购与股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以下简称竞价减持)额度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天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竞价减持额度合并计算超过1%的股票认购,超过部分与大宗交易减持(以下简称“大宗减持”)额度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天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同一认购终止日认购多只基金的股票合并计算上述额度。)

  3、承诺六个月内未通过大宗受让方式获得本次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六个月内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或受让本次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4、承诺自认购终止日起90日内,不再竞价及大宗减持该上市公司股份;承诺在基金合同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5、适用于特定股东:承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满足:通过股票认购与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并计算,自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及认购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超过部分计入大宗减持额度。

  6、适用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两类股东兼任董监高: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用股票认购本基金份额时,承诺严格按照减持新规中竞价减持信息披露的要求,认购终止日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结果及本承诺函全部事项。

  7、违反本承诺函或者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承诺接受交易所作出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四)认购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认购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认购是否未达到认购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认购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临080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大股东持有股份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源基金”)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8月31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F39-19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瑞源基金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5%以上大股东瑞源基金发来的《关于瑞源基金权益变动情况的通知》及《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上市首日,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票8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38,8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瑞源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5,031,100股,持股比例由11.47%减少至11.26%;

  2、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9日,瑞源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9,718,900股,持股比例由11.26%减少至10.26%;

  3、2019年4月11日,公司因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总股本由6,972,965,867增加至7,212,335,491股,瑞源基金持股数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从10.25%稀释至9.91%;

  4、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19日,瑞源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6,853,500股,持股比例由9.91%减少至9.26%;

  5、2019年6月19日,公司因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由7,212,335,491增加至7,404,774,511股,瑞源基金持股比例被动从9.26%稀释至9.02%;

  6、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间,瑞源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4,573,600股,持股比例由9.02%减少至8.02%。

  7、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19日,瑞源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716,600股,持股比例由8.02%减至7.55%;

  8、2019年9月30日,瑞源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20,230,000股A股股份换购汇添富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富中证800ETF”)基金份额,持股比例由7.55%减至5.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相关信息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079号)。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基金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0月8日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白银有色

  股票代码:601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写字楼7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写字楼701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白银有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

  (二) 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9 年 9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 120,230,000 股白银有色股份换购对应市值的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800ETF”)基金份额,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自 2017 年公司上市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主动减持、被动稀释等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 5.55%,故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的原因是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是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原因导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44,286,4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 154,946,60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白银有色股份的可能性,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白银有色 800,000,000 股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11.47%。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过历次减持、被动稀释等变动后,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438,87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累计变动比例为 5.55%。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错误买入成交 2,500 股,买入价格为 4.2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相关信息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078号)。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和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白银有色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白银有色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陈凡

  日期:2019 年 10 月 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凡

  日期: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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