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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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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9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5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3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紧急)和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6)。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2019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预计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7,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其他子公司后期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0%,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4日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9年9月11日:公司、刘辉先生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刘辉先生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19年9月17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由公司、刘辉先生、朱文怡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315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保证;由公司将持有的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49%的股权质押保证。

  4、2019年9月18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00万元中的2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2019年9月19日: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由公司、刘辉先生、朱文怡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93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保证;由公司将持有的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49%的股权质押保证。

  6、2019年9月24日: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的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5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3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7,13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62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1,51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2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0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1,26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7,73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3,523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5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4,40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0,24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16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7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4,46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41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5,046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20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 、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批发;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化妆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货物装卸搬运(不含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批发。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0,6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20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43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4,1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46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0,87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6,57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300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00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昌区宝通寺路20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西区)第4幢2层3、4、17、18、19号、第4幢3层3、4、18、19、20号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I类批发(或零售)、医疗器械II、III类批发;医疗器械的租赁、安装、维修;汽车销售;食品药品检验仪器安装、维修及批零兼营;办公用品、塑料制品批零兼营。(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曾青先生持有其17.04%股权,胡潇先生持有其15.98%股权,杨三齐先生持有其15.98%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5,62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4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68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7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09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3,00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60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6,402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85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9号安徽四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第五层113-118室

  法定代表人:杨红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01%股权,杨红持有其30.59%股权,汪硕持有其29.39%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5,72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3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18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0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1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0,1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58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567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8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两年。

  2、被担保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3、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

  贷款期限:半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朱文怡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315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保证;由公司将持有的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49%的股权质押保证

  担保范围:1、应收账款转让方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回购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债务人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回收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他应付款项,以及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2、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保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方和债务人的全部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以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起满二年的期间。

  4、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承兑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两年。

  5、被担保人: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贷款期限:半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朱文怡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93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保证;由公司将持有的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49%的股权质押保证

  担保范围:1、应收账款转让方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回购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债务人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回收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他应付款项,以及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2、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保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方和债务人的全部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以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起满二年的期间。

  6、被担保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2.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3.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4.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公司2019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调整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6)。

  公司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调整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68,310万元,均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2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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