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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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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莲花             公告编号:2019—05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报请项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收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报请项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收储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莲花             公告编号:2019—05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报请项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土地

  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土地收储处于报请环节,能否取得项城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报请土地收储的情况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项城市的城建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将部分位于城市中心的闲置土地,报请项城市人民政府对其使用权进行收储。具体如下:

  1、项城市环城路南侧,原味精厂大车队10,234.4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项城市化肥厂北侧,原化肥煤厂9,777.1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项城市驸马沟北,原西郊车队9,614.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项城市环城中路路北,原味精一区64,001.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项城市水新路东、西两侧,原味精三区224,162.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项城市交通中路北侧,原成品一厂14,469.5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7、项城市城郊乡,原打井用地10,153.84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本次报请土地收储的后续安排

  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项政文[2011]73号文件和项城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公司在市中心城区的工业用地由政府收回后,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处置。

  依照项城市人民政府上述文件的规定和公司以往土地收回处置补偿的经验,公司依照谨慎性原则判断,政府对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后,公司将获得与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物评估价值大致相当的补偿。

  公司拟报请土地收储相关事项需经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公司尚未开展上述土地及附属物价值评估,具体收储情况以公司最终取得的批文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实际进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提高土地收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将督促经理层在上述闲置土地解除相关查封和质押状态后正式报请收储并由项城市人民政府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后,申请相关补偿和返还。

  2、按照中国证监会等国家有关机构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规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反舞弊机制和内控问责机制,发挥监事会的专门监督职能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必要时引入外部审计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土地收储等过程进行内控审计和监督。

  3、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土地的收储等相关协议上签字。

  四、本次报请报请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公司土地资源,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节约用地的宗旨,公司报请项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收储,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和存量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报请收储土地为公司位于城市中心的闲置土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土地收储后,预计能为公司产生一定的非经营性收益,最终收益金额以项城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实际进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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