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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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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9—046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14,972.1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就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等买卖合同纠纷二十三案,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并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5月29日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8—056号、临2018—076号、临2018—078号、临2019—003号、临2019—025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深圳恒波送达的(2019)粤0303民初19813—1983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系列案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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