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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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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随着近年来公司多个储备项目的开展,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增加,同时其负债规模也逐渐扩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有效解决公司快速发展所产生的资金缺口,同时也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污水处理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发改委和住建部2017年1月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规划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投资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计5,644亿元。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行业的工作重心及目标,超5,000亿元的投资维持高度的行业景气。

  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路线图。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对推进污染防治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同时,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支持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2017年7月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指出大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资金,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资金政策合力,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的项目。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成功运作了多个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建成投产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达105万吨/日,公司各污水处理项目的单体日污水处理能力具有区域领先优势,如长沙岳麓项目、汕头龙珠项目、邵阳洋溪桥项目。公司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大型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运作经验,树立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9年6月,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有55人,公司专业的技术团队为公司工艺问题解决、工艺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改造和机械制造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污水处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重视自主研发,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一系列的研发成果,提高了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收益。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环境管理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等资质认证。公司及子公司已处于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汕头龙珠项目、长沙岳麓项目和邵阳洋溪桥项目均采用国际通用、运行可靠的活性污泥法(A2/O)工艺,关键设备均是国内外知名厂商生产的先进设备,能够满足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关标准的规定。公司凭借目前在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已经具备成熟的污水处理工艺,能够满足新项目的技术要求。

  公司目前已在湖南和广东区域拥有多个投资运营项目。公司凭借着先进的管理、过硬的质量和优质的运营服务,先后获得“广东省环保设施运营先进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环保诚信企业”、“十二五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广东省环保产业AAA级信用企业”、“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汕头市民营科技企业”、“环保公益宣传奖”、“长沙市公用事业系统先进单位”、“邵阳市公用事业系统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形势良好,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污水处理主业规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详见本文之“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之“(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六、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根据污水处理行业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对市场开拓、技术研发、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细则,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扩大业务区域范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未来将继续巩固和扩大在区域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一步扩大业务区域范围,力争成为具有竞争力的集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中水再生利用的国内一流的水处理综合性环保服务公司。同时,公司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激励制度,吸引公司发展所需的包括技术、管理以及市场开发等各类优秀人才,打造一流的团队,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募集资金运用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条件。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载明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96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31,790.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4,060.92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72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 第ZI1026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290,314,824.00 元中包含 13,017,624.00 元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均已支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0号)核准,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39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8,000,000.00元(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82,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9,15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0,8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其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6,631.53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954.4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8,085.00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8,085.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4号),截至2017 年4月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954.40万元。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将募集资金18,954.40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025号),截至2019年1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53,414.59万元。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将募集资金38,085.00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节余资金1,136.37万元。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26-29日、2019年4月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结算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节余资金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公司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9日批准报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投项目节余所致。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

  注2:由于污水厂外配套管网未能全部建成通水,引致运营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岳阳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联泰)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之一》以及《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事宜备忘录》,收取的服务费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3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泰环保”、“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包括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按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测算),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2019年9月29日,公司与联泰集团就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濠江区赤港红桥城建办公综合楼第七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2193050601H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联泰集团作为一家综合性城市运营商,其主营业务主要聚焦于工程施工、高速公路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领域,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城市污水处理服务、高速公路通行服务、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等服务或产品。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甲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甲方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三)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2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甲方股东大会授权甲方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的调整。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超过甲方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总量的30%(含本数)。

  (四)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收到甲方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时,按照该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五)股票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3、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甲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2)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发行;

  (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4)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的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23日

  至2019年10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2.00、3、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0、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10月17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中标(成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31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2019年9月29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了《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PPP中标(成交)公告》,确定公司与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下称“项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NX2019-PPP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实施机构: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一)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跃进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迪

  (二)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1号德普五和企业园5栋404室

  法定代表人:张子云

  (三)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戴永军

  (四)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六、主要中标条件

  (一)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污水处理厂合作期30年(含2 年建设期);污水管网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或转让完成后即进入运营期,项目合作期不变。

  (二)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存量+新建”结合类型

  (三)运作方式

  DBOT+TOT模式

  (四)中标价格

  城区(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479元/吨;24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580元/吨;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安工程下浮率: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正式签订合同,具体情况需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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