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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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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和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双主业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补选两名具有深厚化工行业管理经验的非独立董事,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同时,公司拟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强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基于前述考虑,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补选冯志斌先生、王利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增补冯志斌先生为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增补王利伟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刘静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冯志斌先生、王利伟先生、刘静先生更新后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补选冯志斌先生、王利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刘静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补选冯志斌先生和王利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冯志斌、王利伟、刘静简历

  1、冯志斌:男,出生于1963年11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后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在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中化集团任职。2000年7月-2005年12月担任中化集团总裁助理兼投资会主席、投资部总经理,2006年1月-2018年6月担任中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裁,2017年1月- 2018年6月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化工事业部总裁、党委书记;在中化集团任职期间兼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英特集团(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11)董事长,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97)执行董事兼CEO,中化国际(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00)董事长。2010-2014年担任国际化肥协会副主席。2018年7月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天明国际投资管理集团,担任联席董事长兼CEO。

  冯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冯志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王利伟:男,出生于1977年6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任职,现任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利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王利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刘静:男,出生于1964年,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84年至2003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资金计划处任副处长,眉山市分行副行长;2003年至2007年担任四川龙蟒集团副总裁;2007年至2011年担任永竟集团常务副总裁;2011年至2013年担任广州期货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2017年进入公司,曾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监事,2019年9月29日起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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