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30日,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港集团”)发来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辽宁省国资委”)将所持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辽港集团”)1.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布罗德福”)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辽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辽宁省国资委与招商局辽宁签署的《关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简称“《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的无偿划转交割已完成。至此,招商局辽宁持有辽港集团51%的股权,布罗德福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8.37%的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则26.1条规定,布罗德福现对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股份(布罗德福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已拥有及/或同意收购的公司H股股份除外,但包括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群力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H股股份)发起要约收购(“本次H股要约收购”)。公司与布罗德福发布关于寄发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公司之所有已发行H股之综合文件的联合公告,该综合文件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附件为《有关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已发行H股(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但包括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之H股)的综合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