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框架协议为表达双方开展战略合作意向,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的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另行约定,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与实际投入可能存在差异。投建具体项目尚需履行决策程序及相关部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框架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6个月内协议双方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本框架协议则自动失效。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9月30日与新邵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邵阳华统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上及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双方就公司在新邵县投资建设邵阳华统农业产业链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新邵县人民政府签署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框架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框架协议对方新邵县人民政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邵县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同意乙方在新邵县投资建设邵阳华统农业产业链项目,主要建设饲料加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等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9.84亿元。新增用地约1230亩,具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中工业用地30亩,在新邵经开区内选址,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农业用地约1200亩,甲方协助乙方与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农业用地在县城外乡镇选址3-5处,建设养殖基地。
3、该项目建设享受甲方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甲方同时积极协助乙方向上级争取项目补贴资金。
4、乙方负责筹资、建设、管理与运营。
5、乙方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绿色、生态、环保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6、本协议为双方就项目战略合作的原则性约定,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只明确甲乙双方可针对项目开展合作及相关前期工作。具体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土地、规划设计、经营期限、保障机制、及双方的责、权、利等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7、本协议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为准,6个月内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四、框架协议签署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双方合作,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加快主业发展,促进双方生猪产业链产业与环保生态双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本协议为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框架协议存在的风险
本框架协议为签约双方表达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6个月内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本框架协议则自动失效。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邵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邵阳华统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