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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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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6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银团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鼎鑫源”)拟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9日

  总股本:273735.1947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阳烽

  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主要经营业务:购物中心运营与管理、影院运营管理、商业保理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37.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53亿元,负债总额为57.9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5.27亿元,短期借款为22.52亿元,长期借款为4.18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0亿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3亿元,净利润2896.60万元。截至 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5.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82亿元,负债总额为45.6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38.46亿元,短期借款为8.52亿元,长期借款为3.08亿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00亿元。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亿元,净利润4263.04万元。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银团借款,包头鼎鑫源拟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与公司最终核定内容为准。

  包头鼎鑫源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包头市青山区购物中心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为9.07亿元人民币。

  四、包头鼎鑫源董事会意见

  包头鼎鑫源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股东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包头鼎鑫源经营业务的开展,并且华联股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包头鼎鑫源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4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4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67亿元,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4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7亿元,合计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0%。

  本次包头鼎鑫源担保总额为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3%。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32,444,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的股东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2,444,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如减持计划完全实施完成,上海镕尚将不再是本公司股东。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上海镕尚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上海镕尚持有公司232,444,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性质及来源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A股

  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总数为232,444,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上述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上海镕尚承诺其认购的公司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止2018年4月28日,该事项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上海镕尚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上海镕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督促上海镕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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