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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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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11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9日—2019年9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下午15:00—2019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科技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4,213,8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83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44,021,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1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9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1%。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9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1%。

  (5)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龙斌;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11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总裁曹永德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张平西先生,公司董事许军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公司监事马水荣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352,56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且每位人员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019 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曹永德先生,董事、副总裁张平西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

  注:截止目前,冯元发先生、马水荣先生、许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曹永德先生、张平西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曹永德先生、张平西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曹永德先生、张平西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未实施减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11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曹永贵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一个月以内无法偿还所占用资金,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贵银业,股票代码:002716)自 2019 年 10 月 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19 年 10月9日开市起复牌。

  3、自2019年10月9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贵银业”变更为“ST金贵”,股票代码仍为“00271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要原因

  2019 年8月3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控股股东曹永贵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4亿元,期间日最高占用额14.42亿元。

  2019年9月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如果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上述事项仍未解决,因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10月9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1天,于2019 年10月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金贵银业”变为“ST金贵”;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716”;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同时公司也将积极与控股股东保持密切沟通,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资金占用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传真:0735-2659812

  2、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3、邮政编码:423000

  4、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证券部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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