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19-021号公告。)
2019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2019]CP18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