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 年9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刘少明先生、彭绍东先生、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王俊峰先生、何重心女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生效之日起算。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刘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选举彭绍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选举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选举王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选举何重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曹广忠先生、韦佩先生、郑馥丽女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生效之日起算。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曹广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韦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选举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中山科瑞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8万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自动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瑞”)、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科瑞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瑞”)、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鹰诺”)在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46,190万元,美元3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24,000万元,美元3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22,190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 年9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二名、职工监事一名。经有权提名人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为李志粉女士、杨光勇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生效之日起算。以上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志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杨光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8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自动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瑞”)、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科瑞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瑞”)、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鹰诺”)在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46,190万元,美元3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24,000万元,美元3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22,190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0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谭慧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谭慧姬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历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物流部高级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物流中心高级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谭慧姬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2.07%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570,737股股票。除上述关系外,谭慧姬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谭慧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0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刘少明先生、彭绍东先生、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王俊峰先生、何重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广忠先生、韦佩先生、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韦佩先生、郑馥丽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馥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广忠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生效之日起算。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简历

  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1961年9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在精密元器件行业拥有超过25年的工程、制造和管理经验。曾任职于Matshushita Denshi (S) Pte Ltd、Applied Magnetics Singapore、Conner Peripherals Singapore、开发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7月至今,任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董事;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瑞安(深圳)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通过持有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 71.4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22,576,088股股票,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PHUA LEE MING(潘利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彭绍东先生简历

  彭绍东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在中国市场自动化设备领域的丰富营销经验。曾任职于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INNOREV INDUSTRIAL CO., LIMITED、深圳市绿汇科技有限公司;2000年9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国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8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绍东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47,753,912股股票。彭绍东先生在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绍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少明先生简历

  刘少明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瑞士洛桑高等工业学院工业机器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在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和设备制造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曾任职于深圳天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少明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76.55%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8,119,091股股票。刘少明先生在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简历

  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1957年10月出生,新加坡国籍,高中学历。曾任职于KAI SIONG TIMBER MERCHANT CO、TECK HIN HUNG TIMBER MERCHANT;现任SONG MENG INDUSTRIES PTE. LTD.董事总经理,S. L. ASIA CORPORATION SDN BERHAD董事长,SMI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ASIA CONSORTIUM PTE. LTD.董事长、总经理,大理帝龙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星联钢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松明机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鲁冰系统工程(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TECK HIN HUNG TRADING PTE. LTD.董事长,KHOON LOON HOLDING PTE. LTD.董事长,星海泰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董事,星联钢商贸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SMI AGRO-TECH PTE. LTD.董事,松明农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ASEARA PTE LTD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通过持有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 1.83%股权,间接持本公司3,142,665股股票。LIM CHIN LOON(林振伦)在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LIM CHIN LOON(林振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俊峰先生简历

  王俊峰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硕士。在智能制造及医疗健康领域拥有近10年的产业背景,并且在成长期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投资经验。历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百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瀚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志诺维思(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瑞博开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夏科创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堆龙德庆符禺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赛睿尼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六合宁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蓬莱和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俊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2,510股股票。王俊峰先生为天津君联晟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俊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何重心女士简历

  何重心女士,194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对企业会计理论和实践具有37年的丰富经验。1974年1月至1993年5月,任江西矿山机械厂会计;1993年8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市特发特力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何重心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1.03%股权,间接持有公司785,406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重心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曹广忠先生简历

  曹广忠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副教授、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控制工程领域科技研究组博士后研究员;现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动化科学系教授。

  曹广忠先生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广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韦佩先生简历

  韦佩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韦佩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韦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郑馥丽女士简历

  郑馥丽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深圳市前海德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馥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馥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0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李志粉女士、杨光勇先生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候选人中,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志粉女士简历

  李志粉女士,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10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职于东吴液化空气有限公司、美日薄膜(苏州)有限公司;2006年9月至2011年2月,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科瑞自动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志粉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0.69%股权和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6%股权,间接持有公司779,736股股票,除上述关系外,李志粉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志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光勇先生简历

  杨光勇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超过20年的精密元器件行业实践和管理经验。曾就职于重庆望江机器厂军品科研所、深圳长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温哥华迈尔斯壁炉工业公司。2006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品质经理、工程经理、部门经理,现任事业部高级经理、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杨光勇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1.724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308,960股股票,除上述关系外,杨光勇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光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

  三、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中山科瑞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山科瑞是公司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认为: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8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317.25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13,317.25万元。上述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645.6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对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317.2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8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瑞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瑞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经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海证券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9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自动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瑞”)、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全资子公司香港科瑞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瑞”)、控股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鹰诺”)在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2019年7月26日上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46,190万元,美元3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24,000万元,美元3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22,190万元。

  ■

  说明: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产品主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公司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公司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5)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公司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6)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7)兑付延期风险:如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公司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公司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传递风险:银行将按照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公司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导致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品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相关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拟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五楼培训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

  1.1关于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彭绍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刘少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LIM CHIN LOON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王俊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何重心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3名独立董事)

  2.1关于选举曹广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韦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郑馥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2名非职工监事)

  3.1关于选举李志粉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杨光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可以投出零票)。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聘任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1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邮政编码:518057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交完整。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联系人:康岚江海敏

  电话:0755-26710011;传真:0755-26710012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57,投票简称:“科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写明同意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