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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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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645号)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6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645号)的回复》及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645号)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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