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修订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只能卖出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不得买入。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