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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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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7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路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65亿元调整为1.30亿元,由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和上海国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询名核准为准),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1,200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2.26亿元调减为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增资电气置业,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8%计息。

  同意公司投资7.77亿元建设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实施,投资总额中包括土地费用约0.51亿元,建造成本7.26亿元。其中将募集资金中7.26亿元增资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用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的建造成本。

  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意设立上海电气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申报发行规模为35.90亿元,其中优先级为33.90亿元,次级2亿元;具体规模期限视监管机构审批调整情况而定。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在流动性支持承诺启动事件发生时,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伏蓉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73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路项目”)作出以下变更:

  1、北内路项目投资总额由2.65亿元调整为1.30亿元;北内路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2.26亿元调减为6,600万元;

  2、北内路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变更为电气置业与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询名核准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1,200万元,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电气置业增资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8%计息。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增资7.26亿元,用于建设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的建造成本。

  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意设立上海电气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申报发行规模为35.90亿元,其中优先级为33.90亿元,次级2亿元;具体规模期限视监管机构审批调整情况而定。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在流动性支持承诺启动事件发生时,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74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规模由2.26亿元调整为6,600万元,同时,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上海电气”)本次拟使用前次尚未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51亿元中的7.26亿元投资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0号)核准,上海电气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416,088,7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65元,减除发行承销费用14,999,999.98元(含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4,999,995.67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10月19日汇入上市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1001262129040525666)。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968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电气于2017年11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以及财务顾问国泰君安于上海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001262129040525666)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7日,上市公司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25亿元(相关发行费0.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亿元,募集资金余额2.81亿元(含利息收入0.06亿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上海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5亿元,因此募集资金中“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的使用规模由2.25亿调整为2.10亿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经2018年10月22日上市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及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25.54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25.49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5亿元。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经2018年11月16日上市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电气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42亿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宗泽”)持有的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7.56亿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持有的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电气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预先完成上述收购项目,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以募集资金补充已投入的自有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5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上海电气已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预先完成上述收购项目,待完成收购尾款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补充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三、前次已变更募投项目的变更原因及实际进展情况

  (一)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共和新路项目位于静安区共和新路江场路路口,北至江场路,南至彭浦机器厂、西至共和新路,东至北隆商务楼。项目总占地面积5.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幢5层科研楼及配套服务用房,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11.9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1,53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为包括智能化装备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内的新兴产业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该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静发改委备[2017]第37号)。

  2018年9月政府就该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规划参数调整,该项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等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致使该项目已无法按照原方案进行实施,导致募投项目变更。经2018年10月22日上市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共和新路项目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上海电气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对其进行开发建设。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项目地处上海市静安区市北高新园区范围内,政府相关部门建议由区属国资企业与本公司共同参与该项目的开发。截至目前,该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公司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其中,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出资6.6亿元,持股55%,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亿元,占30%的股权,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占15%的股权;并于2018年10月获得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计划于2019年9月28日举行开工仪式。

  (二)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金沙江支路项目北至上海市金沙3131创意园,南至吴淞江,西至外环高速东侧绿化带,东至现状河道。项目总占地面积12.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幢单层建筑,2幢2层建筑。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7.69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成科技创新园区,作为集团工业研发设计及信息服务基地,用于发展高效光伏、生物质发电、工厂节能系统的研发、设计、试制,以及系统集成业务等。该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金沙江支路智能交通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的复函》。

  鉴于该区域由上海电气、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三个国有集团土地交错相邻组成,根据新一轮调整规划工作,按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嘉定区政府要求“南四块”区域的土地进行统一转型开发,由“南四块”区域三个土地权利人合作进行统一开发利用。有鉴于此,基于三方合作的诉求各有不同,且其他股东方无法同比例出资投入项目,因此金沙江支路项目不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要求,经2018年10月22日上市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终止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开发。

  截至目前,该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公司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0.5亿元,其中,上海电气出资2,704.50万元,持股54.09%,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出资1,394.00万元,占27.88%的股权,上海市纺织运输公司出资901.5万元,占18.03%的股权;初步完成项目概念方案编制,并上报政府审批,预计于2019年底前完成土地规划调整,2020年实现项目开发建设。

  (三)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军工路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地块西至军工路,东至复兴岛运河,北至上海理工大学,南至春江路。项目总占地面积3.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幢2层科研楼和1幢1层厂房,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27.41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成上海电气工业研发设计基地、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主要用于高压电缆、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智能制造产业中3D打印设备系统的研发、测试、销售等;另外,基地还可为传统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及以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为代表的高效清洁能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科研服务平台。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军工路1076号实施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意见回函》。

  军工路项目坐落于黄浦江滨江区域内,项目原先设计和报批时计划利用“双创”园区进行项目改造利用。然而随着北外滩、东外滩的开发建设基本落地,项目所在区块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相关政府已委托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定海桥以北的沿黄浦江至虬江段杨浦区沿岸进行规划研究调整,因此军工路项目需要按照调整后的规划调整建设方案。鉴于规划调整工作尚未完成,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能否按原有方案进行实施等均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为避免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上市公司决定不再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因此经2018年10月22日上市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终止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开发。

  截至目前,该项目所在地军工路沿线规划调整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待军工路沿线规划进一步明确后继续推进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四、本次拟变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文创五十条”)要求,经与主管政府部门沟通,上海电气拟对“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路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进行调整,将投资总额调整为1.3亿元,由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和上海国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名以工商询名核准为准),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1,200万元,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2.26亿元调减为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上海电气增资电气置业,再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32号园区改造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8%计息。

  此外,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上海电气本次拟使用前次尚未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51亿元中的7.26亿元投资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五、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北内路项目位于松江区环城路袜子弄路口,西至袜子弄,北至环城路。项目总占地面积10.7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幢单层建筑和2幢2层建筑,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5.40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创意产业园区,成为创意成果的展示窗口,创意产业的交易中心,创意企业的孵化区,创意人才的培养基地。该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松江区北内路32号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建设意见的复函》(松发改字[2017]16号)。

  根据上海市“文创五十条”的要求,本公司对北内路项目重新进行项目内容定位报批工作。经与上海市松江区政府沟通,现因土地利用合规性要求,园区改造按照原有产证建筑面积实施改造,不再进行扩建。因此,本公司对北内路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将建筑面积由原先的5.40万平方米调整为4.16万平方米,土建、结构加固工程相应减少,且项目内部装修、暖通工程调整为仅做公共区域,因此项目投资总额由2.65亿元调整为1.30亿元。

  为尽快推进该募投项目的落实,考虑到项目原实施主体电气置业在上海市郊远区招商能力不足,为确保项目后期运营收益,电气置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取有一定招商引资、园区运营能力的公司进行合作。国润投资公司为园区打造、运营的专业公司,具有一定的园区打造经验,且与上海电气成功合作过2个园区改造项目,具备良好的合作关系。经过电气置业招投标评审小组评选,最终选取了国润投资公司作为本项目合作方,电气置业拟与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参与项目的工程建设、招商、运营管理。

  (二)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

  经2018年11月16日上市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电气将10.9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剩余正在进行考察和调研、尚未明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金额为14.51亿元。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上海电气本次拟使用前次尚未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51亿元中的7.26亿元投资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

  (三)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9月27日,募集资金根据上述计划使用后剩余的部分为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0.06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海电气拟将剩余募集资金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六、本次拟变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电气置业与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询名核准为准),其中,电气置业出资1,200万元,持股60%,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项目建设资金各方按比例自行筹措,以委贷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松江区环城路袜子弄路口,西至袜子弄,北至环城路。本项目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10.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576平方米。项目公司向上海电气租赁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实施项目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对外出租。

  项目投资总额:1.3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1亿元,其他费用合计0.2亿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6,600万元,由上海电气对电气置业进行增资,并由电气置业按投资比例委贷给项目公司,委贷利率按8%计息,募集资金用于建筑工程,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项目收益预测:按照16年测算,项目年均收入4,751万元,年均税前利润为1,48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1.18%(税前),税前投资回收期8.3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成为松江区规模领先的文创园区,主打新兴文化传媒、影视演艺制作、VR和游戏制作产业、文化教育等,成为文化传媒、创意产业聚集地,同时提供文化展示和互动体验功能。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是优化松江区产业布局的需要

  目前上海松江区着重发展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的建设,在创意产业建设方面存在一定劣势。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松江功能园区的合理布局,拓展园区经济增长方式,丰富园区产业结构,促进松江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以文创产业复兴城市棕地,以创新设计盘活工业遗存,也有助于实现上海文化创意中心和全球城市目标。

  (2)项目的建设是上海电气战略规划的需要

  本项目的建设是上海电气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需要,同时符合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的规划需要。本项目的建设也有助于提升项目园区开发的经济效益,提升公司在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3、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型过程中,核心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助推剂和孵化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十六大报告中,国家就已经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重点战略,提出要积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创意园区的建设是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的需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带动区域创意产业的集群效应,推进创意产业与相关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快传统工业向创意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创新及竞争能力,符合国家创意产业发展要求。

  (2)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的建设将创意产业作为切入口和突破口,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情况,推进城市工业用地的提效、优化;另一方面,提升本项目园区开发经济效益。

  4、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土地政策变化的风险

  文创园区的改造深受土地政策的影响,在园区后期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土地有效、合规利用方面的政策变化,政府对土地的合理利用提出一些必要的要求。公司将时刻关注土地政策的变化,与项目建设地有关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并及时根据政策变化制定应对方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2)市场竞争加大的风险

  近年来上海文创园区建设势头良好,文创园区稳定发展,同时上海的商办用地仍处于大幅供应阶段,未来年度商办物业仍将是放量供应。在现阶段商办物业整体过剩的背景下,新增量持续上涨,必将造成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大。因此,在城市更新、工业用地盘活的过程中,研发办公、文创园区面临的竞争压力较大。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具备一定招商引资、园区运营能力的国润投资公司合作,提升招商能力和运营能力,保障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3)经济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项目运营受上海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影响,如未来上海整体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将有可能影响园区运营收益。公司将制定有效的招商策略,组建高质量的招商团队,以达到预期的招商目标,降低项目运营风险。

  5、项目核准文件

  本项目已取得相关土地证,其他建设相关资格文件尚在办理中。

  (二)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江苏省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紫琅湖东南角的87号地块,为科研、商业用地,面积约31,100平方米(约46.6亩),外形近似矩形。项目东侧为二号路,南侧为四圩河,西侧、北侧均为环湖路,环湖路西侧为紫琅湖。项目主要功能为研发办公、商业服务,拟新建1号楼、2号楼、地下室,并配套建设各项附属设施。新建建筑占地面积12,440平方米,建筑面积96,8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923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7.77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6亿元,土地费用为0.51亿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26亿元,由上海电气对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建筑工程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建设期:32个月

  项目收益预测:按照20年测算,项目年均收入12,049万元,年均税前利润为5,71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8.54%(税前),税前投资回收期11.9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成为上海电气为江苏制造板块搭建的服务型产业平台,具备“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为四大功能定位,以“新能源环保装备产业、建筑装配化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重装备产业”为四大核心发展产业,分步实施,并最终形成“研发板块、信息板块、销售板块、服务板块”四大核心功能板块。项目直接收益来源于项目建成后的租赁和物业收益。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是上海电气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要把长三角建设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样本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上海电气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通过长三角的平台和通道,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使上海电气在更大范围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整体提升上海电气的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上海电气更高质量的发展,更好地参与国内、国际的竞争与合作。

  (2)项目的建设是上海电气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

  近几年,随着上海电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上海电气一直在寻找产能走出去的目的地。《纲要》显示,南通市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产业链互补优势和成本优势,是上海电气产业合作的较优选择。

  建成后的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将以“区域总部、研发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为四大功能定位,以“新能源环保装备产业、建筑装配化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重装备产业”为四大核心发展产业,分步实施,最终形成“研发板块、信息板块、销售板块、服务板块”四大核心功能板块,最大化整合上海电气在南通及其周边城市的项目资源。

  3、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1)项目建设符合《纲要》,有助于上海电气可持续发展

  南通市在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战略中面临的重大机遇,南通新机场规划建设、北沿江高铁项目均被列入《纲要》,南通新机场、北沿江高铁的落地使南通真正成为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主动接受上海辐射,融入上海半小时经济圈得以真正实现,具有推动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协作配套、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的优势。

  本项目的实施是上海电气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将创造条件将部分研发项目、制造基地逐步向南通转移,推动公司新能源、环保等产业在南通更好更快发展。

  (2)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为上海电气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上海电气的可持续发展和研发能力建设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而上海高生活成本、高房价和落户难等因素也增加了人才引进的成本和难度。南通市以中央创新区为载体,出台“双百政策”等相关吸引人才落地的政策,提升了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上海电气选择一个科技人才相对丰富、环境生活成本相对适当的地区建设区域总部,以其区域优势和优良生活环境条件为上海电气吸引人才,使之成为上海电气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满足上海电气人才发展战略需求。

  4、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项目工程建设的风险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地质情况、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施工量变动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工程建设的风险。对于本项目,上海电气将对建筑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招投标,选取实力雄厚资质优良、信誉度高的合作方进行合作,严格把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2)项目建设不能按期推进的风险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不能按期办理建设用地出让,或在取得建设用地后由于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成其他原因等不能及时开工建设,可能会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带来的不能按期建成的风险。目前,上海电气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准备,并与项目建设地有关主管部门保持了良好沟通,上海电气保证将积极投入各方面资源,并充分利用外部有利条件以确保本项目的顺利推进。

  (3)项目运营的风险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受南通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情况的影响,若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的资源整合效果未能完全发挥,导致招商不利,造成物业和租赁效益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到募投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未到达预期收益。上海电气将对项目周边地产租赁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结合上海电气的发展规划,确定项目的经营定位,制定有效的招商策略,组建高质量的招商团队,以达到预期的招商目标,降低项目运营风险。同时,上海电气将提高集团内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发挥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的竞争优势,从而保证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5、项目核准文件

  本项目已取得相关土地证,其他建设相关资格文件尚在办理中。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对《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情况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中,公司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发生变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交易的投票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同意对北内路项目作出以下变更:

  1、北内路项目投资总额由2.65亿元调整为1.30亿元;北内路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2.26亿元调减为6,600万元;

  2、北内路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电气置业变更为电气置业与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询名核准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1,200万元,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电气置业增资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8%计息。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增资7.26亿元,用于建设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的建造成本。

  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8.91亿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海电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海电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上市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变化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该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海电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关于上海电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7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拟申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35.90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上海电气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计划管理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成立于1996年5月2日,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截至2019年6月30日,长城证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80.51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8.37亿元;2019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3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03亿元。

  (三)基础资产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依据工程合同、销售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买受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四)交易结构

  1、认购人通过与计划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资产管理方式委托计划管理人管理,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2、计划管理人根据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将专项计划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3、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负责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4、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督资产服务机构在回收款转付日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由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

  5、当发生任一流动性支持启动事件时,流动性支持承诺人根据《流动性支持承诺函》将差额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后续基础资产回款后,流动性支持承诺人有权从基础资产回收款中取得相当于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已实际垫付资金的金额(包括本金及利息)。

  (五)发行额度

  拟申报发行专项计划规模为35.90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33.90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六)发行对象

  专项计划推广对象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七)发行期限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期限预期2.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八)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增信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专项计划的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当发生任一流动性支持启动事件时,流动性支持承诺人根据《流动性支持承诺函》将差额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后续基础资产回款后,流动性支持承诺人有权从基础资产回收款中取得相当于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已实际垫付资金的金额(包括本金及利息)。

  三、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能够将公司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给予进一步的保障。公司本次通过向专项计划转让应收账款取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专项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

  专项计划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专项计划的发起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而中断或终止的风险,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9-07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依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

  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表决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时间: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A楼3楼3号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3、4)及相关文件于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34695780。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00233。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立平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

  附件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4: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举行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2019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4: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举行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日期:2019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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