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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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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5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19-39),公司股东黄林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343,045股(占公司总股本4.99%),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6,6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完成后,黄林华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17,737,245股,占公司总股本1.99%。

  2019年9月28日,黄林华先生减持计划期的时间达半,近日本公司收到黄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即将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林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黄林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的姐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黄林华先生与黄培钊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黄林华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黄林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黄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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