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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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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47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40.1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40.1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1.3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3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的核查意见》;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1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46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9月16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陆凤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40.1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40.1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1.3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3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房产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57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不超过2,50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截至披露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7年11月1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20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3号)。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白云山持有公司41,928,7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8%。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10.1.6条,白云山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19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白云山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及中西成药,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一心堂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心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一心堂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事前认可意见》;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55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简称“红云制药”)、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红温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采购中西成药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销售中药材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向通红温泉接受劳务不超过2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截至披露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云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

  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云南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鸿房地产”)的股东为阮鸿献先生、阮圣翔女士,持股比例分别为99.22%、0.78%。阮鸿献先生为云鸿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贵州剑河创投基金管理中心,阮鸿献先生持有其 10%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云制药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未建账。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

  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19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红云制药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一心堂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心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一心堂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事前认可意见》;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56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不超过50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截至披露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1)刘琼女士简介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6月出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裁,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19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与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一心堂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心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一心堂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事前认可意见》;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48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0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40.1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40.1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51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27日,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73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47,169,8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8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600.00万元后(含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8,400.0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税费合计2,0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募集资金总额中主动扣除人民币1,600.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税费379.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214,528.31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733.02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13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6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依据公司2018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8年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股资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0,903.5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专字(2018)160003号《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年2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3月6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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