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披露的涉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是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违规担保事项进行披露,是基于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担保事项本身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
2、公司将进一步梳理违规担保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并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及2019年8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20号)及《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71号)。公司在收到前述文件后,立即开展内部自查活动,并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孙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曾违规向控股股东关联方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里公司”)提供担保而未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新发现的违规担保的情况
2018年4月,花园里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约定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3日。
2018年4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以广州连卡福名义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厦门国际银行拱北支行金额为10,500万元的定期存款及相应的存款利息为前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前述担保,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披露程序。
截至2018年12月26日,广州连卡福已解除前述违规担保事项的担保责任,相关资金105,796,980.54元已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的定期账户转出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持续推进违规担保等相关事项的自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