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8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关联董事魏海军、黄成仁、敖新华相应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92)。
关联董事魏海军、黄成仁、敖新华相应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93)。
关联董事魏海军、黄成仁、敖新华相应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关联董事魏海军、黄成仁、敖新华相应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议案五: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
2019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授予数量由原235.00万股调整为350.1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9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9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
2019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授予数量由原235.00万股调整为350.1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9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公司以总股本607,199,08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共计转增股数297,527,5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04,726,63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9月24日。
鉴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近期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非公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8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18年12月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二、激励计划相关调整情况说明
2019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607,199,08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共计转增股数297,527,5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04,726,630股。
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作如下调整:
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资本公积转增引发的授予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作如下调整:
授予数量:Q=2,350,000x(1+4.9)=3,501,500
经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原235.00万股调整为350.15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需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符合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出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数量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审核意见》;
5.《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3)联系人:田芳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5)传真:024-258064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方案,以双方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与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披露:双方不再进行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一、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内容
2019年9月26日,沈阳市跨境电商发展论坛暨沈阳自贸片区、高新区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东北制药干细胞药物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初步接触意向性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甲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主要内容:乙方将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东北制药干细胞药物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具体为:
(1)项目总体规划占地面积500亩,涵盖八个专业中心,布局干细胞全产业链。主要建设包括细胞存储库、干细胞药物研发中心、干细胞药物转化中心、再生医学研究中心、抗衰老健康养生中心、细胞免疫治疗中心、基因检测中心、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高等级专家别墅以及公寓等。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选址及申请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相关产业政策和奖励,并落实沈阳高新区有关优惠政策。
3.生效条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构建一流的人才队伍,开展一流的原创性研究,打造一流的生命科学产学研基地”为使命,将“东北制药干细胞药物研发产业化基地”打造成高起点、国际化、现代化的学术创新平台,使其成为我国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如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具体业务合作事项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