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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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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7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投资估算约40,000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9年7月19日及7月25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19-059)。

  近日,经公司所属联合体与绵阳中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友好协商,签署了《盐亭县产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盐亭县产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盐亭县境内

  3、投资估算:约40,000万元

  4、工程内容:①新建经开区50000㎡标准化厂房和20000㎡职工周转房、游客咨询中心、项目用地场平等内容(厂房视甲方招商情况逐步实施);

  ②新建经开区梓江左岸堤后道路(长5310米,宽16米)、梓江右岸堤后道路(长1813米,宽16米),麻秧大桥至南岳村道路(长2000米,宽30米),长虹格润连接道(长600米,宽9米)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环卫设施等内容;

  ③万安桥至民兴养老公寓敷设DN400中空壁塑钢缠绕乙烯污水管(HDPE)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长度约为736米。民兴养老公寓至盐中城北校区外敷设DN600中空壁塑钢缠绕乙烯污水管(HDPE)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长度约为843米。北门生畜市场至弥江河口敷设DN500中空壁塑钢缠绕乙烯污水管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长度约为800米。儿童福利院南面(下游端)至民兴医院上游端建重力式挡墙,长230米。民兴养老公寓上游端至万安桥建斜坡式河岸绿化,长度约为1040米。

  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工程建设内容视发包人招商情况实施,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6、计划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联合体对方概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1、联合体对方概况

  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公路、港口河海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岩土工程、水利工程)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协议主要内容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标识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总体协调、收款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施工组织、资金筹措、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保障等工作。重庆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地质勘查和设计阶段全过程的设计质量、设计安全、设计进度保障等工作。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发包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1、取费依据及基数: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设计费均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计费方法为取费依据。勘察设计费基数根据发包人验收通过后的实际勘察工程量计取,工程设计费基数根据以财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额计取,建筑安装工程费基数以财评控制价为准。

  2、投资估算:约40,000万元。

  3、付款货币:人民币。

  (二)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履行相关条款的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2)发包人未能按相关条款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相关条款有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承包人未能履行相关条款对其提供的工程物资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2)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工程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分包的,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三)争议解决

  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顷。

  (四)生效条件

  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满足之日生效。

  三、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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