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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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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晓明
不能履职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19-09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晓明

  不能履职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3日收到公司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晓明先生《关于遭受违规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说明》,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不能履职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副总裁、财务总监吴晓明先生在2019年3月23日赴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协调审计工作期间,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区分局带走调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正常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吴晓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吴晓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二、关于公司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不能履职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3日收到吴晓明先生《关于遭受违规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说明》,2019年7月14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签发《撤销案件决定书》(齐建公(刑)撤案字(2019)11号),因没有犯罪事实,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2017120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吴晓明先生表示,其是遭受迫害并在重重压力下被迫辞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职务,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至今未以任何形式向其赔礼道歉和积极为其恢复名誉,其将保留依法依规主张公民权利并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吴晓明先生承诺上述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实之处,否则其个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遭受违规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说明》

  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撤销案件决定书》(齐建公(刑)撤案字(2019)11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19-10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SDV201904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19沪贸仲字第1438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就补偿义务人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公司仲裁申请的同时,公司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以康瀚投资为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对康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4,584,040股予以查封冻结;若上述股份无法查封冻结,则对康瀚投资的账号在5,40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51财保24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对申请财产保全相关事项作出裁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8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仲裁反请求书》,康瀚投资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请求反仲裁,请求裁决被反请求人(创新医疗)因其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而赔偿反请求人损失人民币7,423,274.57元;请求裁决被反请求人承担反请求人目前已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00元;请求裁决被反请求人承担本案所有仲裁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9-071)。

  二、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SDV201904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19沪贸仲字第14383号),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将于2019年10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

  三、关于本次仲裁结果的风险提示

  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结果支持康瀚投资提出的反仲裁请求,则公司于2015年6月与康瀚投资等交易对手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将无效,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将受到重大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会面临重大风险。

  由于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和裁决,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敦促康瀚投资履行2018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并采取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就上述仲裁事项,公司将积极与委托律师保持沟通,全力配合并积极应对,尽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五、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

  《SDV201904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19沪贸仲字第14383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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