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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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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7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赵国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182,029,9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79%。如本次拍卖完成,赵国栋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51,089,912股,占公司总本的13.9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9年9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发来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上发布了《竞买公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4日10时至2019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赵国栋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094万股股票,该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2.85%,占赵国栋先生持股数17%,且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相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赵国栋名下3,094万股奥马电器股票(上述股票均为流通股,股票代码:002668,含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等无需支付对价的权益)。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起拍价:16398.2万元;保证金:164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时至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6、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7、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8、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11月15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9、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10、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1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1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13、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19年10月21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刘先生 17602101118 顾先生 18721252806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拍卖完成,赵国栋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089,912股,占公司总本的13.9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2、截至目前,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后续赵国栋先生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拍网发布于媒体的《上海法院自主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来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8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通知,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上发布了《竞买公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4日10时至2019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赵国栋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094万股股票,该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2.85%,占赵国栋先生持股数17%,且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司尚未公开的定期报告业绩信息;

  2、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3,094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10月24日10时至2019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被司法拍卖的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目前,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后续赵国栋先生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5、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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