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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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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6,767,673股,发行价格为2.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0,254,409.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74,812,246.73元。2016年9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2,574,812,246.73元,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309,558,853.39元,收到银行结息20,842,651.5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183.09元,其他款项收支净额1,4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86,093,261.78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57,342,800.00元,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可以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公司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目前银行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42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并形成对募集资金的提前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以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远兴能源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远兴能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远兴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远兴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就解聘及相关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团队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50万元。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98、证书号: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4、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变更审计机构涉及的相关资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用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19年10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9年10月10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1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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