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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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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CFMOTO Powersports.Inc(简称:CFP)接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函件,通知CFP提交编号为USTR-2018-0025-12680的排除加征关税申请已获批准,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额外关税生效期起至联邦公报发布之日后一年。

  ●在此排除有效期内,涉及产品加征关税后的退税金额预计在5,000万元左右,目前已征关税的退税时间、退税程序尚未最终明确,实际退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当期利润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中美贸易谈判仍在持续进行,未来排除加征关税政策的延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后市场用品等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400cc至1000cc排量段ATV、UTV、SSV四轮全地形车;125cc-250cc小排量、250cc-500cc中等排量、500cc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公司四轮全地形车产品主要出口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为公司重要的四轮全地形车出口市场。

  一、截止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加征关税情况

  1、CFP关税加征情况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7月6日实施,公司主要出口的四轮车产品列于其中。因负责在美销售的CFP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所缴纳关税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情况

  加征关税后,公司积极应对并主动发起关税排除申请。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CFP接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函件,通知CFP其提交编号为USTR-2018-0025-12680的排除申请已获得批准,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额外关税生效期起至联邦公报发布之日后一年。2019年9月20日,USTR通过“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官网发布三份通知,主题是应美国企业及团体排除申请的实际需要,对中国已征2,500亿美元商品中的437种商品免除25%的关税,其中包括公司HTS税则号为8703.21.0110的ATV产品(申报单价不高于5000美元)。(详细条目可参考USTR联邦公告附件中第262条目)。

  二、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此次针对税则号为8703.21.0110的ATV产品(申报单价不高于5000美元)排除加征关税,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未来在排除有效期内,可以免除该部分产品25%关税;另一方面,本次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起开始执行,前期已征关税将会根据USTR确定的相关流程做退税处理,涉及的退税金额预计在5,00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将以CFP海关实际额外加征关税为准,退税完成后计入其他收益。

  目前涉及已征关税的退税程序、时间及具体金额尚未最终明确,存在不确定性。预计退税完成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因涉及已征关税的退税时间、退税程序尚未最终明确,实际退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当期利润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中美贸易谈判仍在持续进行,未来排除加征关税政策的延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公司未来会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变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企业利益,降低对美贸易可能的风险,并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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