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CFMOTO Powersports.Inc(简称:CFP)接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函件,通知CFP提交编号为USTR-2018-0025-12680的排除加征关税申请已获批准,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额外关税生效期起至联邦公报发布之日后一年。
●在此排除有效期内,涉及产品加征关税后的退税金额预计在5,000万元左右,目前已征关税的退税时间、退税程序尚未最终明确,实际退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当期利润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中美贸易谈判仍在持续进行,未来排除加征关税政策的延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后市场用品等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400cc至1000cc排量段ATV、UTV、SSV四轮全地形车;125cc-250cc小排量、250cc-500cc中等排量、500cc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公司四轮全地形车产品主要出口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为公司重要的四轮全地形车出口市场。
一、截止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加征关税情况
1、CFP关税加征情况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7月6日实施,公司主要出口的四轮车产品列于其中。因负责在美销售的CFP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所缴纳关税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情况
加征关税后,公司积极应对并主动发起关税排除申请。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CFP接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函件,通知CFP其提交编号为USTR-2018-0025-12680的排除申请已获得批准,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额外关税生效期起至联邦公报发布之日后一年。2019年9月20日,USTR通过“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官网发布三份通知,主题是应美国企业及团体排除申请的实际需要,对中国已征2,500亿美元商品中的437种商品免除25%的关税,其中包括公司HTS税则号为8703.21.0110的ATV产品(申报单价不高于5000美元)。(详细条目可参考USTR联邦公告附件中第262条目)。
二、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此次针对税则号为8703.21.0110的ATV产品(申报单价不高于5000美元)排除加征关税,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未来在排除有效期内,可以免除该部分产品25%关税;另一方面,本次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起开始执行,前期已征关税将会根据USTR确定的相关流程做退税处理,涉及的退税金额预计在5,00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将以CFP海关实际额外加征关税为准,退税完成后计入其他收益。
目前涉及已征关税的退税程序、时间及具体金额尚未最终明确,存在不确定性。预计退税完成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因涉及已征关税的退税时间、退税程序尚未最终明确,实际退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当期利润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中美贸易谈判仍在持续进行,未来排除加征关税政策的延续性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公司未来会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变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企业利益,降低对美贸易可能的风险,并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