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4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下午3:00至2019年9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志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7人,代表股份2,769,838,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06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609,606,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11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60,232,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赵俊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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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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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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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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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19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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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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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8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2019年8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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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华菱湘钢支付现金购买阳春新钢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菱集团已回避表决2,574,722,945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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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谭程凯、徐小平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名的本次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