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8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0),朱文怡、冯荣等7方于2019年8月31日与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城国投”)、刘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附件《股份质押协议》等协议。
由于朱文怡等转让方的股票存在质押情况,且协议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须一次完成(不能分批进行),因此协议约定,在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朱文怡等转让方需逐笔将转让股份数量(即1.16亿股)的股份足额质押给下城国投,作为《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方履行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的担保。下城国投在获得转让方的股份质押担保后,再按照质押担保股数对应的金额逐笔支付转让款给朱文怡等转让方,专项用于解除转让方原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及缴纳税金,直至转让方将转让股份数量(即1.16亿股)的股份足额质押给下城国投以保证顺利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交易。
为此,2019年9月20日,朱文怡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13,7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下城国投,期限至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交割完成之日。同日,冯荣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下城国投,期限至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交割完成之日。截至本公告日,朱文怡等转让方已将1.16亿股润达医疗股份足额质押给下城国投。
截至本公告日:
朱文怡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17,422,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6%,此次股权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98,752,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10%。
刘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28,7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5%,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4,798,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00%。
综上,朱文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450,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1%,累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3,55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2%,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48%。
冯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4,009,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此次股权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5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13%。
本次股份质押是与下城国投协议转让股份的安排,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本次质押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辉和朱文怡变更为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
朱文怡女士及冯荣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个人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出现风险时,两位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8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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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罗祁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卫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晓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及仝文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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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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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涛侯雪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