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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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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并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9年9月2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增加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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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交易的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二、 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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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优惠方式: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

  自2019年9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保险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阳光有财”APP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2、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

  自2019年9月24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通过汇林保大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汇林保大页面公示为准。

  四、 特别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

  2.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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