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洪方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史洪方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史洪方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史洪方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同意推荐刘卫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史洪方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史洪方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卫红:男,1968年出生,在职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华侨糖厂制糖分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广州市华侨糖厂小包装分厂厂长,广州市华侨糖厂生产运行部经理、厂长助理、纪委书记、党总支部书记。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由于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原下属企业,刘卫红近十二个月在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任职,因而刘卫红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