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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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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9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2019年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邹志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203,394,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54%。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203,067,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2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3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2,47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黄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3,06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4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6.7709%。

  1.02选举胡实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3,06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4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6.770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典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3,067,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4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6.7702%。

  2.02选举程名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3,067,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4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6.77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9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邹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崔积旺先生、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邹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崔积旺先生、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6月22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到窗口期及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停牌的,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该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等窗口期,导致增持有效期缩短,增持主体决定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顺延3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9月21日。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2019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和《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9-057)。

  截至2019年9月2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增持完成。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合计增持金额为10,242,292.2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邹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崔积旺先生、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邹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崔积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易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46,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糜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4、拟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及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期限:自2018年6月22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到窗口期及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停牌的,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等窗口期,导致增持有效期缩短,增持主体本着诚信原则,决定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9月21日。

  6、增持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增持完成。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9月21日增持期间,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4%,合计增持金额为10,242,292.29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截至2019年9月21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主体承诺在其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9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对外投资设立的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细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兴民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金控”)、武汉市众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向科技”)和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珈德毅”)在武汉市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并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武汉兴民出资34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34%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68359390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注册资本:6946.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1-17

  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一期以西、南湖南路以南光谷软件园六期2幢8层208号

  经营范围: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产品和软件解决方案研发;智能终端软件系统研发;移动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研发;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电子地图的制作;地理信息系统及工程应用;空间地理数据测绘(地籍测量、地理国情、工程测量等)、地图数据库建库服务;数据信息的加工及内容信息服务提供;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汽车租赁;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96321052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哲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12-31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1号光谷软件园1.1期产业楼A5幢4层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武汉市众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745552D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必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2-13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3号-1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7层8、9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供应链管理;汽车整车技术、汽车零部件技术、汽车相关的集成产品研发、生产、组装、销售;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专营除外);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888330936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治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5-19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内创业楼3楼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应用软件研发及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电一体化设备、机电设备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调查)。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技术)以及相关产品和软件系统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面向软件及政府和公共服务行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建筑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B4NE4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0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1层01室

  经营范围: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软件开发;产业孵化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信息:

  ■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全国多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以促进当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支持下,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平台。经合作各方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承建并运营上述平台。

  标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承接武汉市相关的行业政策,为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创建合法合规的测试环境;有利于加速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知名度、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产业协同、创新融合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武汉兴民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风险提示

  标的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与其他股东一同促进标的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不断适应标的公司发展要求及市场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2日分别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选举朱敦尧(董事长)、柳伟、刘海林为董事,选举郑玲为监事,聘任糜锋为总经理,任期三年。

  六、备查文件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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