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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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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明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 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 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 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 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 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 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 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 议案名称:本次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殷怡、张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拟将预留股份相应的份额进行分配。公司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7日,蔡明通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火炬电子限售股份共计516,000股(转增后为1,290,000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锁定期自最后一笔过户完成之日起36个月。详见公司2016年3月9日披露的“2016-022号”公告。上述股票于2019年3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9年3月2日披露的“2019-014号”公告。

  截至2019年9月18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详见公司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2019-065号”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公司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股份,预留部分为10,000股(转增后为25,000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以及员工对公司贡献程度,公司确定了该预留部分相应份额的持有人为公司员工谢妙娟。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年9月23日,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员工对公司贡献程度,对预留份额进行分配,选定的份额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标准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要求,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加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8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小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员工对公司贡献程度,对预留份额进行分配,选定的份额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标准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要求,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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