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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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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6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7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974,02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78%;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987,01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9%。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变更股份回购用途或调整 股份回购各种用途的回购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全文详见2019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详见2019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详见2019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6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美珠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7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974,02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78%;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987,01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9%。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变更股份回购用途或调整 股份回购各种用途的回购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全文详见2019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3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7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过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7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974,02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78%;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987,01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9%。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送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7.7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987,01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按照2019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7.7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974,02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8%。按照2019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8,122,378,350.1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37,910,307.27元、流动资产为3,064,130,900.37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2.46%、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5.50%、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6.53%。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变更股份回购用途或调整股份回购各种用途的回购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过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代码券: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7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赞宇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0月1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0571-81671020

  邮编:310030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会期半天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2

  2、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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