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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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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019年9月25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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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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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开放期首日披露上一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8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在网上直销开展认购、申购、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继续在网上直销(含网上交易、理财嘉、微信平台)开展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一、认购费率优惠

  1、活动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含网上交易、理财嘉、微信平台)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适用基金:本公司旗下处于募集期的证券投资基金

  4、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的认购业务,根据投资者使用的不同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渠道,在基金公告认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折扣优惠,具体如下:

  ■

  2)活动期间,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通过汇款交易方式、快速转购方式办理的认购业务,认购优惠费率为1折。

  3)基金公告认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4)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银行卡认购,基金公告中所载的原认购费率大于0.6%的,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认购费率小于、等于0.6%或适用固定认购费率的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认购费率执行。

  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1、活动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含网上交易、理财嘉、微信平台)办理适用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适用基金以及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优惠活动: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的申购业务,根据投资者使用的不同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渠道,在基金公告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折扣优惠,具体如下:

  ■

  2)活动期间,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通过汇款交易方式、快速转购方式办理的申购业务,申购优惠费率为1折。

  3)基金公告申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4)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银行卡申购,基金公告中所载的原申购费率大于0.6%的,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小于、等于0.6%或适用固定申购费率的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费率优惠

  1、活动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含网上交易、理财嘉、微信平台)办理基金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适用基金以及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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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6%,但基金相关公告规定的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四、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上述适用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

  2、如活动期间本公司直销自有平台新增支付渠道,其认购费率优惠将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适用基金产品范围内的新增基金产品开放转换业务,遵循活动优惠费率,不再另行公告。

  4、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具体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6、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7、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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