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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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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9月2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交通银行为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9年9月23日起,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

  ■

  二、关于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交通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交通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交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2019年9月23日00:00至2019年12月31日24:00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2019年9月23日00:00至2019年12月31日24:00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2019年9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2019年9月23日00:00至2019年12月31日24:00期间投资者通过手机银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适用上述(2)费率优惠内容)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上述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交通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交通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易方达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为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9年9月23日起增加恒泰证券为易方达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5813,场内简称:ZZ800ETF)的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本基金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5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9月23日起,调整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易基中小”,基金代码“161118”)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与场内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场内申购金额须为整数金额(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不进行调整。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与场内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2.根据相关公告,自2019年9月23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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