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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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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10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2019年2月18日、2019年9月16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原告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诉升达林业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7年6月,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广元”)与富嘉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借款金额2亿元,同时升达林业违规与富嘉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7月,升达集团、升达广元未按时归还到期借款,出现违约。富嘉租赁凭公证处出具的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4日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升达集团、升达广元、江昌政、江山欠付的借款本金为10,585.00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3执保362号】并附(2019)京03民初326号《民事裁定书》。从《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显示,富嘉租赁以保证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冻结了升达林业持有的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122.449万元)和升达林业持有的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765.3062万元)。以上冻结财产限额为人民币106,969,356.25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富嘉租赁诉升达林业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但从公司目前获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内容看,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影响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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