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1  2019年9月,喻慧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虎的全部限售股份。

  2  2019年9月,龚雯英因继承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原股东许玉清限售股份1,523,200股。

  3  2019年9月,许藏匀因继承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原股东许玉清限售股份380,800股。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信东先生之妹喻慧玲女士发来《声明》,其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2,380,000股,至此,何虎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喻慧玲女士声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的所有承诺由其承继并履行。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和何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和喻慧玲女士。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和喻慧玲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并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前景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0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96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9号)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晶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80,000股,于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总股本为66,68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10名股东,分别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1、王金涛、王斌、屈新球、吴炳生、龚雯英2、许藏匀3。上述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共计99,960,000股,锁定期全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9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2019年9月28日和29日为非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6年9月28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总股本为66,6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股。

  2017年5月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2017年5月22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共计转增46,676,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3,356,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35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5,000,000股(其中13,600,000股已于2017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2018年5月3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3,356,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2018年5月21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共计转增45,342,4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8,698,4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8,738,4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9,960,000股。

  自2018年6月21日起,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泰晶转债”开始转股,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8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14日。截至2019年9月19日,部分泰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8,406,588股,公司总股本由158,698,400股变更为167,104,988股。其中,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19日,泰晶转债累计转股数为4,443,72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相关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喻信东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除限售期外,王丹、喻信辉的股份锁定期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喻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承诺在其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5)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来源、减持计划、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慧玲声明

  喻慧玲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虎所持有的全部限售股份2,380,000股,何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的所有承诺由喻慧玲承继并履行。

  (三)股东王斌、王金涛、屈新球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泰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四)股东吴炳生相关说明

  2019年3月,吴炳生因财产分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东屈新球所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吴炳生应遵守屈新球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法定限制。

  (五)股东龚雯英和许藏匀相关说明

  2019年9月,龚雯英和许藏匀因继承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原股东许玉清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龚雯英和许藏匀应遵守许玉清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法定限制。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泰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泰晶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泰晶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长城证券对泰晶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96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公司总股本指截至2019年9月19日的公司总股本167,104,988股;

  2、截至本公告日,喻信东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10%,占公司总股本的24.72%;王丹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67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38%,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上表股份总额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公司股本总数。截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实际总股本为167,104,988股;其中,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19日,泰晶转债累计转股数为4,443,725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