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4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暨银行账户将被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皖01民初691-3号,裁定解除对弘高装饰交通银行北京松榆里支行账户2100万元的保全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解除保全申请人: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心 B 区 2#B 座层 2-2-000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被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长九路 469 号院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荆明

  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弘高装饰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7年12月18日作出(2017)皖01民初691号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弘高装饰银行存款人民币2100万元或查封相同价值其他财产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且对弘高装饰交通银行北京松榆里支行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法院经审查认为,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事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做出如下裁定:

  解除对弘高装饰交通银行北京松榆里支行账户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金被冻结期间,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受到重大影响。

  三、 公司是否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7)皖01民初691-3号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