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5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的土地所有权及地上建筑物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016年9月,公司与鞍山银行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贷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9月22日,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2017年9月,公司与鞍山银行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贷款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22日,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2018年9月,公司与鞍山银行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贷款期限延长至2019年9月22日,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截止2019年9月,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为1.44亿元,该笔贷款将于2019年9月22日到期,现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签署如下文件:

  1、作为借款人的贷款展期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2、作为担保人的贷款展期担保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次贷款展期额度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