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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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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19年7月28日,公司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7月30日作出了首次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7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7月29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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