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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7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79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80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8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8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 9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7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南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7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80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9-08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7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6,000万元。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超过12个月。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剩余174,279,151.54元(包含累积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等),其中8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59,36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9月17日归还原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19-076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34,919,151.54元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44.3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建研院本次拟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并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同时,建研院依法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拟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8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即将到期,综合公司使用票据池结算的情况,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财务总监对期间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财务总监对期间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票据池业务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实施,公司财务总监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实施情况。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并汇报。

  3、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随时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8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8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募投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程服务建设项目、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预计建设进度较原预计建设进度存在滞后,主要原因系前述项目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太湖金港创意设计产业园的实施场所因规划变更审批的原因导致土建开工进展晚于预期,该办公场所已于2018年10月17日取得开工许可证,预计2020年下半年完成土建,而前述项目的主要投资内容为场地装修、设备仪器购置安装,该类投资项目是以场地土建完成为前提,因此投资进度滞后。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场所建设情况,公司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了重新规划。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场所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针对性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会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建研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8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建研院”)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同时,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4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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